问卷调查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哈萨克斯坦)地处欧亚大陆中部,国土总面积排名世界第九,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家。哈萨克斯坦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固体矿产资源,其经济以石油、采矿、煤炭和农牧业为主;哈萨克斯坦为总统制,实行渐进式民主政治改革,总体局势较为平稳,同时在外交上奉行“全方位务实平衡”的外交政策,与俄罗斯、美国、中国、欧盟和中亚国家都有着良好的外交关系。
哈萨克斯坦是中国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经贸往来紧密。2023年中哈货物贸易总额为410.2亿美元,提前完成两国元首提出的2030年贸易额达400亿美元目标1。哈萨克斯坦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同欧亚经济联盟、中间走廊等其他区域型多边合作框架联动和对接的重要节点,近年来,双方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哈“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战略对接开展深度合作,推动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实施,随着中哈关系迈入新的“黄金三十年”,双方合作前景更加多元与广阔。
1. 哈萨克斯坦投资指南(2023版)
虽然拥有广袤的土地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相对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可预见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促使哈萨克斯坦正在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将绿色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哈官方于2012年发布《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之后又先后通过《哈萨克斯坦向绿色经济转型构想》《2030年前哈萨克斯坦燃料能源综合体发展构想》和《2014~2040年哈萨克斯坦水资源管理国家纲要》。作为《巴黎协定》缔约国之一,哈萨克斯坦需履行减排和脱碳的义务,为此制定了《2050年前低碳发展愿景》《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声明》,宣布要在2050年前实现向绿色经济成功转型,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图为哈萨克斯坦地标建筑“可汗之帐”
哈萨克斯坦发展绿色经济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农业、废弃物处置、水资源利用、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中哈两国在发展绿色经济方面具有共同的理念和需求,有着广泛的务实合作领域。
1、能源清洁利用与可再生能源
中哈就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目前两国在传统能源的合作上主要以贸易为主,哈萨克斯坦化石能源储备丰富,从最终消费总量来看,与中国类似,煤炭在所有行业使用,在总能源供应中所占份额占比高达56%,其中大部分最终消耗中转为电力应用在各个行业,工业碳排放强度在全球排名第四。考虑到温室气体排放要求,哈萨克斯坦希望在2030年前燃煤电站的发电规模大体维持2012年水平,即600亿-750亿千瓦时。哈萨克斯坦目前亟需发展“生态煤”以及清洁煤发电技术,核心要求就是实现绿色开采、绿色加工、清洁使用,防止或尽可能减少开采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从工业生产源头上将污染物排放量减至最小。目前,中国在煤炭清洁利用方面积累了一批较为成熟的产业化技术,除能源贸易以外,可以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此外,石油的开采技术及油气工业体系建设等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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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2050战略”等提出的“2030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比重达到30%,2050年达到50%”的要求,中哈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发展极具潜力。哈国《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做出强制规定,对使用可替代能源的消费者提供支持,如对购买5千瓦以下可再生能源装置提供50%的补贴,除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输配、消纳端的扶持以外,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进行补贴,最高可达实际投资额的50%。目前,水电是中哈合作较为成熟的领域,如2021年中国水利水电对外有限公司承建的哈萨克斯坦图尔古松水电站,为哈萨克斯坦提供了稳定的电力供应。哈萨克斯坦全国年均风力潜能为1.82万亿千瓦时,约5万平方公里的地域年均风速高于每秒7米,中哈风电合作推进速度较快,如国家电投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维索尔投资公司共同投资的扎纳塔斯100MW风电项目于2021年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哈萨克斯坦每年可利用太阳能的时间约为2200-3000小时,年均每平方米可产生1300-1800千瓦时能量,但相比水电与风电,中哈在光伏太阳能领域的合作还不充分,除此以外,地热能开发与利用、基于丰富铀矿产的核能开发与利用也是未来合作的重要方向。
2、航空燃料
过境运输潜力的释放和“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为哈萨克斯坦民航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航油市场的合作潜力巨大。由于持续的俄乌冲突,多数欧亚航班从俄罗斯改道绕飞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跨境航空运输收入从2020年的376亿坚戈猛增至2023年的1355.7亿坚戈,随着民航业的发展,哈萨克斯坦对航油的需求量连年增长,从2020的47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100万吨,对进口航油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强。目前,哈萨克斯坦民航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中哈之间民航业合作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相比于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还相对不充分,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中方企业可以利用在民航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和运营方面的资金和技术,参与哈大型机场供油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参与航油保供和加注服务。中国是航油生产和消费大国,航油保障全面实现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双方围绕航油产业链可以进一步拓展贸易结构,促进高附加值的产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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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减碳目标,哈萨克斯坦正在积极布局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项目。在欧洲复兴银行的支持下,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联合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开展了在哈境内生产可持续航空燃料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考虑使用生物乙醇和城市固体废弃物作为本国生产原材料。阿斯塔纳航空公司计划于2040年将可持续航空燃料使用量提升至总消耗量5%,2050年前上升至15%。据预计,到2035年前后全球航空燃料市场中可持续航空燃料将占20%左右的份额。中国航油企业也正在加快科技创新,聚焦生物基航油产业化、智慧加油、智能管道巡检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应用经验,未来中哈双方企业在技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可以有更多的合作。
3、荒漠化治理和绿色农业
中国西部地区相似的地理环境问题和挑战是中哈开展荒漠化防治和农业合作的基础。哈萨克斯坦约70%的土地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影响,截止2023年,哈境内沙漠及砂土地面积达1.12公顷,盐碱地约3580万公顷,土地退化面积约8020万公顷。哈萨克斯坦于1997年加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随后制定防治荒漠化十年计划,于2011年前后与国际防治荒漠化研究接轨,开始开展国际合作。中国协同一些国家于2016年联合提出《“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共同行动倡议》,并在中亚地区防治荒漠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如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所联合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共建中亚生态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哈农业大数据分析中心等,就环境问题和农业发展开展研究。此外,中国长期以来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治沙经验、技术和模式(如“库布其模式”),涉及到的盐碱地治理、生物基材料、荒漠地区树种造林和苗木培育、耐旱作物育种等技术,以及新兴的碳汇造林计量与监测、沙产业开发与利用等合作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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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代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力和降低碳排放是哈当前推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业是哈萨克斯坦的支柱产业之一,2023年哈农产品出口至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达53.5亿美元,2024年上半年哈农业总产值为1.6万亿坚戈,同比增长3.4%。哈萨克斯坦将提高农业附加值和单产、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作为发展方向,与中国就作物育种、耕作栽培技术、粮油加工等方面展开了深入合作,中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位于阿拉木图州图尔根农场)已结出硕果。目前哈正计划联合开发、引进气象数据、传感器、空间监测系统、农产品溯源等数字化技术用于建设创新型智慧农场,引进节水灌溉、设施农业、生物基因组等技术,以及农业碳汇等方法学,以帮助实现农业降碳。
4、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利用
采掘业是哈萨克斯坦最大的固体废弃物来源,约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哈萨克斯坦采掘业、冶金和建材工业相对发达的地区,如卡斯塔奈州(以铁、铝、石英、建材为主)、巴甫洛达尔州(以有色冶金和机械制造等为主)等地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最多,约占到全国总量的4/5。目前哈国仅有1/5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处理,主要是回收再利用。随着垃圾填埋场的开发建设,以填埋方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逐年增加,但总体规模也不大,约为每年十几万吨左右。
《哈萨克斯坦向绿色经济转型构想》提出到2030年,哈国固体废弃物填埋率达到100%,垃圾处理率达到95%,废弃物再利用率达到40%。目前中国针对工业废弃物积极探索采用资源化综合处置利用技术,根据不同的成分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式,实现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对城市废弃物的处置建立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目标,积累了诸多经验和技术成果。哈方当前亟需引进成熟的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工程和设备,国内在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有机固废厌氧发酵等方面均有成熟和应用,可以与哈萨克斯坦开展多种方式的投资与合作。
中哈绿色经济合作提醒和建议
总体来看,哈萨克斯坦目前仍处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大力发展国家经济的阶段,从其绿色经济发展战略看,哈萨克斯坦的需求主要聚焦在能源、绿色农业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因此涉及该类企业去往哈国投资在投资环境等方面具有更好的优势。但在投资合作中,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积极发挥交流平台作用。除了国家层面建立的合作委员会外,可以发挥特定领域的合作交流组织的作用,围绕专业领域与哈方相关政府、机构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为投资企业在哈国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如聚焦特色农业及加工品、防沙治沙、节水灌溉、石油等领域,开展标准一致性研究,为中国企业提供标准查询、认证认可等,推动中哈双方的标准互认或形成本地化标准,以解决技术标准不一致或缺失的问题,为项目落地提供便利。
二是选择合适的项目投融资方式。由于哈萨克斯坦国内金融市场融资能力有限, 通常无法满足国内可再生能源等规模较大项目的融资需求,因此在哈投资建设,借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比较符合双方的需求,积极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区域业务优势推动解决中哈“一带一路”项目合作的资金问题,是当前比较适合的方式;目前哈方在电力与交通、水处理、废弃物利用等方面,已经用BOT模式与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开展合作。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广度和深度的提升,探索制定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信贷和保险一揽子政策措施,特别是在绿色技术推广过程中的金融支持政策,将能够为在哈投资中方企业提供更多的人民币投融资、增值避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在海外发展中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和资金安全性。
三是加强对技术环保性的重视。哈萨克斯坦环保要求日趋严格,中资企业应遵守环保法律,在项目开展前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气候、地形、交通等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环境保护计划。处理好产生的废液、生活污水和垃圾废料,保护当地生态环境2。同时应不断加强产品的绿色效益,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中国产品在哈萨克斯坦的品牌形象。(2. 哈萨克斯坦投资指南2020版)
四是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哈萨克斯坦法律标准与我国有较大差异,如哈萨克斯坦以配额方式限制外籍劳务,且配额逐年递减。根据相关规定,外资企业在哈项目需要选派本国员工赴哈开展工作的,人员数量受到当地劳动许可配额限制,并且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费用 (每人约1000美金)。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应严格遵守哈国相关法律,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充分进行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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