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
RCEP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RCEP关税条款对新能源汽车的影响
RCEP的目标之一是要逐步取消缔约方之间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实现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因此关税削减或取消条款是RCEP的重要内容。RCEP的降税模式包括“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部分降税”、“例外产品”等,各成员国以“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和“10年内降为零”为主。
1.新能源汽车上游产业:影响较大
RCEP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产业具有比较大的影响。
在RCEP正式签订之前,中国大部分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自2018年7月起,中国大部分汽车零部件的最惠国税率已经降至6%,在相关的自贸协定(FTA)框架下,中新、中澳以及中国-东盟之间的相关进口零部件关税已降为0,中韩之间的关税水平也较低。
在RCEP框架之下,进一步降低了相关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但主要是采取了长期逐步降低的方式,例如10年之后开始对日韩汽车零部件逐步下降。
表1-中国主要汽车零部件产品降税情况对比1
具体地,从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来看:
·锂离子电池方面:RCEP协定中,我国未将日韩两国的锂离子电池列入降税范围,但对东盟、澳新的锂离子电池安排了降税协定,而越南等部分RCEP成员在关税减让上对自中国进口的动力电池也采取了零税率的优惠政策。
·电动机方面:我国对所有其他RCEP成员国都给予了16年关税降为0的协定税率安排。
·电控系统方面:电控系统里最关键的技术便是半导体芯片,RCEP成员国中的日韩两国属于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中的强国,日本在半导体材料和设备领域非常强势,而韩国在显示面板和存储领域具有领先地位。根据RCEP的协议,对于很多原本存在8%左右关税的半导体材料和半导体设备来说,大部分都将在RCEP协定签署后第1年内降至0,其他也大多将会在10年内降至0。中国的晶圆厂及封测厂也将受益于日韩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进口关税的降低。
总体而言,RCEP的生效对汽车零部件产业影响较大。一方面,RCEP关税条款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口零部件消费有一定积极意义,将为国内整车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低的进口零部件。2020年,我国从RCEP成员国进口的汽车零部件总额为123.03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33.5%2,其中,从日韩进口的汽车零部件金额最大,自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进口汽车零部件金额有所增长。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之一,电控系统中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进口依赖程度较高,IGBT全球市场长期被大型国外跨国企业垄断,2018年全球IGBT领域,德国占比34.3%、日本占比24.9%,而我国IGBT进口依存度约 90%3。另外,图像处理芯片也基本被英伟达和 Mobileye垄断,进口依赖度较高。
另一方面,由于关税降低,日本与韩国等域内国家从我国进口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成本将会降低,此前属于北美和欧洲国家的订单有部分可能会转移到我国,国内零部件的出口贸易可能会有一定的增长。近年来中国的零部件供应商也越来越多得出现在世界五百强的名单中,RCEP的签署为中国的零部件供应商走向全球提供了进一步发展机会。例如,我国在动力电池产业方面,目前具备产能优势,是中国现阶段比较领先擅长的领域,知名中国企业有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国轩高科等等,已获得国际汽车主机厂的认可,进入了全球竞争场,RCEP的生效有助于提高这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零部件的采购价格变低将有利于加速亚洲区域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的集聚化,这也会对中国国内的零部件产业产生冲击。具体来说,从不同区域的国家对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来看:
·东南亚成员国:东盟国家汽车零部件产业尤为发达,关税降低将进一步促进东南亚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东南亚很有可能将成为亚洲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的集聚中心。东南亚国家在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所需要的两大芯片(信号芯片和模拟芯片)的能力,而我国在核心零部件方面,高端产品的制造能力仍有所欠缺。同时由于东南亚国家也属于劳动力密集型国家,劳动力成本较低,使得生产成本更低,因此东南亚国家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这将对我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厂商带来较大的挑战,投资者可能会转移中国国内投资,转而向东南亚国家进行投资建厂。
·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成员国:澳新拥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新能源汽车生产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出口大国,但是澳新本身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并不发达,并不是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主要进口国和主力出口国,因此中澳、中新之间的降低关税政策对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影响不大。
·日韩等成员国:日韩两国的汽车制造及新能源汽车制造行业较为发达,尤其是日本,在汽车技术方面在全球都具备竞争力。日韩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和进口主要也是布局在东南亚国家。因而,汽车零部件的降税措施,将有利于降低日韩的整车制造成本,进一步提高日韩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
2. 新能源汽车中游产业:影响较小
总体来看,无论是在进口方面还是出口方面,RCEP对新能源汽车的整车产业影响比较有限。
根据RCEP现有的安排,中国大部分的整车产品并不参与降税,或者税率仍高于最惠国税率以及相关自贸协定的税率。
表2-中国整车产品降税情况对比4
从RCEP整车产品的降税情况来看,RCEP协定对新能源整车的降税幅度不大,RCEP对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整体影响不大。
RCEP短期内对我国进口整车消费影响也较小,对进口总量促进作用不大,从不同国家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口的影响来看:
·东南亚成员国:东南亚整车产业不发达,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没有强劲的本土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品牌,现阶段其对中国出口数量有限。而且RCEP协定中,我国没有对日韩和东盟国家的新能源整车给予降税安排。
·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成员国:澳新已无整车产业,现阶段其对中国出口数量几乎为零,短期内促进作用几乎没有。
·日韩等成员国:韩国车企几乎在中国退市,与中国的新能源汽车贸易量非常小,因此RCEP的调关税协议对中韩之间的新能源汽车贸易影响很小。而且对于日本、韩国,由于大部分整车产品(特别是乘用车)不参与降税或者降税周期较长,短期来看,对增加进口总量促进作用不大。
3. 新能源汽车下游产业:影响适中
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以及境外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提升也将激发大量的充电服务需求以及售后维保需求。一般情况下,新能源汽车企业会在当地设立维修中心/服务中心等做好后续服务。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较大的仍是亚洲地区。其中,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等均对外商投资新能源车领域保持开放和欢迎的态度。尤其是泰国,作为东盟电动汽车销量最大的国家,泰国政府希望在电动汽车产业方面吸收更多外商投资,将泰国打造成为东盟EV中心,计划2035年仅销售电动汽车;印尼政府颁布了电动汽车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并明确到2050年销售的汽车均为EV的目标。综合来看,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上述国家并不存在明显的投资壁垒。
另一方面,RCEP自然人临时移动条款则有利于提高投资或服务的落地实施。RCEP自然人临时移动条款包括不限制公司内部流动人员临时入境的数量,不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或其他类似影响的程序等。无论是外国企业,如日韩等国家技术人员到中国进行考察或提供相关服务支持,还是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到RCEP成员国,如东盟国家从事上述商业活动,都要求对人员安排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安置措施。RCEP的自然人临时移动条款减少了公司流动人员临时出入境的限制,提高了投资/服务的落地效率。
(二)RCEP知识产权条款对新能源汽车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汽车行业的细分领域,是一个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技术创新至关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列为5项战略任务之首。RCEP的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可能会对激发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有所影响。
RCEP 强调经济技术及科技创新方面的合作,为区域内绿色发展需求创造了技术合作机会,相关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为区域内的有效监管、激发创新动力提供了基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技术发展迅速,但电池、核心电子零部件等技术发展遇到瓶颈,而日韩在这些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的优势,RCEP给我国创造了合作的契机。由于RCEP知识产权限制和保护条款的存在,可以有效保护日韩的知识产权,这将提高日韩与中国进行技术交流和高水平技术投资的信心和安全感,从而促进中日韩之间的知识技术贸易以及知识技术的交流学习,中国有机会向日韩两国学习更多先进技术,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增强国际竞争力。
【1】根据RCEP协定及其他相关协定整理
【2】数据来源: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3】数据来源:英飞凌年报,前瞻产业研究院
【4】根据RCEP协定及其他相关协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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